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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社会法律服务须全面跟进
阅读:24326次 更新时间:2019-03-20

对于大多数老人尤其是农村老人来说,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7月30日《中国青年报》对农村老龄人自杀的现状进行了报道,其中有一些情况是比较令人触目惊心的。比如说,有一个在外打工的儿子请7天假回家,看望病危的父亲。两三天过去,发现父亲没有要死的迹象,这个儿子就问父亲:“你到底死不死啊?我就请了7天假,是把做丧事的时间都算进来的。”老人随后自杀,儿子赶在一周内办完丧事,回城继续打工。
  如此匪夷所思的以上班为名逼父自杀情节,既令人愤慨又令人悲哀,只能说明整个社会在某些方面都病得不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流动加速,亲情伦理的断裂正在很多农村地区愈演愈烈:出去务工的中青年在外面临着较大压力,无暇顾及老人,逐渐将亲情抛之脑后,与白眼狼无异;留守在当地的老人从各方面尤其是经济上处于弱势地位,又不想给子女添麻烦,越来越感到自己成为多余的人,最后只好选择一死了之。
  农村老人自杀率偏高,是农村养老困境的真实写照。对于城市居民而言,无论子女还是老人自身的经济状况都要好很多,故而不至于走到被逼死的份上。但是农村老人尤其是农村空巢老人,几乎成为被社会遗忘的角落。尽管媒体上屡屡呼吁要给予这部分人群更多关爱,但这些年来其实际状况恐怕谈不上有太多起色:被逼自杀者有之、被谋财害命者有之,甚至被性侵者也不乏其人,堪称是弱势中的弱势、底层下的底层。
  我国已经大步迈入老龄社会,在这场老龄化冲击波辐照下,各路人马纷纷登场、各施所长。某些有识之士已经敏锐地从中嗅出商机,诸如以房养老、养老土地招拍挂、数字化养老等等一时间纷纷粉墨登场,大大小小的资本也是厉兵秣马,问题是究竟这些养老服务市场化举措服务于谁?本意何在?又有多少人能享受到?在农村老人不断走上绝路的惨淡现实境况映照下,养老市场化还是先歇歇吧。
  养老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完善不能总是把眼光盯在硬件和钱上,这样一来很容易将养老变成一场生意,失掉最应该有的人文关怀。对于许多走上一条不归路的老人而言,如果回顾他或她最后的人生轨迹,往往都能找到权益有意无意受到侵犯的痕迹。因此,养老服务应该高度重视软件建设,尤其是处于社会转型期和老龄化社会双重冲击下的养老服务,更应该重视为老人们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
  去年,一直被呼吁的“常回家看看”终于写入法律,司法实践中也随即出现相关案例。但是对于大多数老人尤其是农村老人来说,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甚至可能会成为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面对不时发生的养老悲剧,应该依法优先将面临困难的老人纳入法律救助对象,为老人维权提供各种帮助,并酌情减免困难老人的诉讼费用。还可以开通老年人维权热线,由专业律师为老人义务提供涉老法律方面问题的咨询并答疑解惑。这些工作无疑需要各地加大投入和保障,也可以考虑与市场化相结合,关键是要下定决心去做。或许只要拿出在养老市场化道路上狂奔一半的劲头,问题就都能迎刃而解。 (来源:法制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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