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阅读:29846次 更新时间:2017-09-0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8月5日至9月15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省委老干部局进行了巡视,12月8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委老干部局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省委老干部局对巡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建账跟踪督导,健全完善制度,有力推动了整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巡视组反馈意见后,迅速成立了由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老干部局局长朱政学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连续两次召开局务扩大会,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分析问题症结,研究制定整改责任清单。向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发出整改问题通知书,将整改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局务会成员及处室(单位)负责人。为落实好整改任务,朱政学同志亲自谋划、直接推动,多次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加强对难点问题的研究指导,提出整改的思路和举措,要求各责任部门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整改。局务会其他成员也按照工作分工,坚持每周听汇报、每周督导调度,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针对“对省直老干部休养所的转型思路还不明确”问题,朱政学局长多次召开会议,利用节假日深入局属的两个老干部休养所进行调研,专门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谋划干休所转型发展问题。结合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号)精神,各位局务会成员利用易地慰问等机会,分别带队赴外省进行对标学习。积极研究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干休所转型发展思路。
针对“对推进退休老干部事业发展重视不够,创新不足”问题,在深入基层认真调研,多方沟通协调,反复征求意见建议,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多次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以冀办发﹝2017﹞13号文件印发。明确了积极稳妥推进我省离退休干部工作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明确要求注重创新和改进落实政治待遇的方式方法,逐步提高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通过列入同级财政或者单位预算等方式予以保障。公用经费不足部分,可在单位公用经费中调剂解决。加强调查研究,扎实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建设、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用好用活红色资源和改革发展成果进行党性和优良传统教育。积极搭建平台,为离退休干部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进一步建立健全退休干部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医疗保险办法,逐步提高医药费报销比例,积极推进医药费异地直接结算。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坚持社会化管理服务方向,健全社区服务管理平台,综合利用政府公共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社会优待服务、志愿服务和市场化服务,更好满足退休干部养老服务需求。探索建立特困离退休干部档案,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在资金、比例、分配方案上采取新的措施,达到精准帮扶的效果。创新和完善老年教育体制机制。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体制,优化老年教育机构设置和市场结构、内容布局。进一步整合教育文化资源,强化学习阵地和活动阵地建设,探索联合办学新模式,切实解决老年大学“一座难求”的局面。
关于“局务会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的问题,我局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局务会议事决策规则》,对局务会召开时间、列席人员、议题确定、会议记录等均作出具体规定,理顺了运行机制,做到了有章可循、明确规范。《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和“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规定,重新对班子成员进行了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充分调动每个成员的积极性,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针对“机关党委未按时换届;基层党支部未按规定改选;落实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一些基层党组织功能虚化,工作未正常开展”问题。我局在认真筹备的基础上,于2016年12月30日召开全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和首届机关纪委,顺利完成了局机关党委换届。采取措施,加强机关党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在机关党委的督导下,各基层党支部全部完成换届改选工作,并按要求召开了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为进一步加强全局党建工作,局务会决定每年召开2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年初机关党委要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局务会成员和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针对“干部动议调整不规范、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认真学习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件制度规定,熟悉掌握干部人事工作业务知识。明确在今后的干部调整中,一定严格把握干部政策,制定严密细致的干部调整方案,严格遵守干部推荐、考察等各项程序要求,按照调整方案分步实施。同时,全面落实局务会讨论干部“一把手”末位表态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局务会干部讨论决定环节记录。对干部档案专项核查工作进行了“回头看”,对照有关要求,进一步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对未及时归档的档案材料及时进行归档;对缺失材料进行了补缺和说明;对目录不健全,材料分类不规范等问题,按有关要求整理规范。同时,加强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责,从加强档案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和改进硬件建设入手,按照规范、严格、标准化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针对“一些领导干部违反组织纪律,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问题,在组织2016年填报个人事项报告时,进行了填报前教育培训,讲明利害和重要性,2016年抽查如实填报率达到了100%。今后将继续坚持严格要求,确保每名干部做到如实填报,对少报、漏报、瞒报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针对“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未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研究成立了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办法,完善了各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关党委研究制定了《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局务会各成员、各支部负责人的任务分工及责任,同时层层签订党建责任状,形成了层层传导压力的局面。针对“存在压案不查现象”问题。对2013年以来收到的信访件逐一登记梳理,建立台账,认真调查核实,全部进行了处理。部分案件按照要求向省委组织部、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及省直纪工委进行了汇报。针对“纪检机构不健全,监督责任未落实”问题。局机关已经成立了机关纪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对“三重一大”事项等进行有效监督。纪委工作机制正在逐步健全和规范当中。
针对“从严治党意识薄弱,疏于管理问题突出”问题。相关同志在局务会上作了认真说明,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完善相关程序,加强经营收入管理。有关同志诚恳认领责任,对重复领取的绩效补贴全额上交。针对“中央八项规定之后,仍有个别顶风违纪行为”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一致表示今后一定要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坚决杜绝违反廉洁纪律的现象发生。同时,健全完善《经营接待工作廉洁自律规定》,并严格执行。
本次巡视,我局没有向省纪委驻组织部纪检组需要移交的问题线索。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把落实整改工作与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努力在抓深化、抓拓展、抓延伸上发力,通过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加强党的建设,在制定出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同时,研究制定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具体实施细则。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着眼于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人员使用和管理,探索建立全局财务工作集中统一监管模式。结合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全局系统广泛深入开展作风整顿,大力整治机关干部不想为、不能为、不作为问题,努力在全局营造对党忠诚、严守纪律、勇于担当、激情干事的良好政治生态,营造推动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9月6日至11月6日)。联系电话:0311-87907856(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6号;邮政编码:050051;电子邮箱:hblgbjrsc@163.com。
中共河北省委老干部局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