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枫爱晚”老年大学学员书画、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阅读:30134次 更新时间:2013-05-21
为纪念我国开展老年教育工作30周年,检验各级老年大学学员的学习成果,展现各级老年大学学员积极健康、团结奋进的良好精神面貌,经省老年教育办公室研究决定,于2013年6月1日——2013年10月31日在全省老年教育系统举办“红枫爱晚”老年大学学员书画、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此次书画、摄影比赛以老有所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主题,展现全省各级老年学员“红枫爱晚”的精神境界,以书法、绘画、摄影等形式抒发老年学员对祖国大好河山以及幸福生活的赞美。
二、参赛对象
全省老年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省直及各市、县老年大学学员。
三、征稿要求
(一)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不超过6尺整纸(180×98cm),不收册页、长卷,勿装裱。草、篆书作品附释文。
(二)绘画作品含国画山水、国画花鸟、工笔花鸟等,作品不超过6尺整纸(180×98cm),勿装裱。
(三)摄影作品分风光类、民俗类和综合类三项,寄送的作品须主题鲜明,立意新颖,构图精巧,用光独到,品质高、画质优,具有一定的视觉冲击力,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寄送的作品不小于10英寸,不得改变原始影像,谢绝电脑制作。参赛作品姓名、参赛单位、标题、通联等内容可贴于作品背面。数码图片作品寄送10英寸样片的同时一并送交JPG格式文件,最长边不小于1024像素。
(四)注意事项
1、所有作品均需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书画作品在作品背面用铅笔正楷注明。
2、书法、绘画作品人均投稿均不超过两件,摄影作品人均投稿不超过四幅。
3、所有作品不收任何费用,展览作品由主办单位统一装裱,恕不退稿。
4、参赛作品所引起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作品应由本人创作,如发现代笔和抄袭现象,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5、书画、摄影作品稿件由各市老年教育办公室统一收稿,再寄送省老年教育办公室。凡投稿者视为已确认遵守本次比赛的各项规定,并同意展出、出版。
四、评奖办法
省老年教育办公室将邀请专家和业内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严格评选。分别评出书法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绘画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摄影一等奖15名(每个类别5名)、二等奖30名(每个类别10名),三等奖60名(每个类别20名),优秀奖若干;给获奖人员颁发证书及奖金的同时另设单位组织奖4个。
评选结果将通过《河北老年教育》等有关媒体进行公布。为保证活动的公平性,参与评审者不允许有作品参加此次大赛。
五、其他事项
(一)截止收稿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评选、公示时间约为2013年11月份,组织展出时间约为2014年1月。
(二)收稿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2号河北省老年教育办公室308室,邮编:050051。
联 系 人:赵 辉 郝 鹏 梁志亮 李琳
联系电话:85346565 85346573 89806573
河北省老年教育办公室
2013年5月16日